下水道是市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19世紀倫敦的下水道改革歷經四個階段。19世紀初,因倫敦排水不暢,下水道委員會被指責為“腐敗無能”。19世紀中葉,以查德威克為代表的衛生派為改善城市衛生,支持小管道下水道方案將垃圾排入泰晤士河,造成“大惡臭”。此后,首都市政工程局采用巴扎戈特的下水道設計方案,將下水道排水口置于河流下游,也造成排水口惡臭。19世紀末,迪布丁推行“生態下水道”理念,對固體垃圾和液體垃圾區別處理,解決了下水道垃圾處理和氣味難聞的問題。倫敦下水道改革是英國城市化過程中下水道改革的縮影,也是更新市政管理觀念、摸索和改進下水道技術共同作用的結果。
下水道作為一種城市公共設施,主要用于匯集和排放城市產生的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液。工業革命以來,隨著英國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推進,城市工廠林立,人口劇增,隨之而來的是工業廢液和生活污水的增多,并對城市排水和下水道建設形成了新挑戰。倫敦作為英國首屈一指的大都市,市政問題尤為突出,下水道改革迫在眉睫。國外史學界在研究倫敦的公共衛生運動、垃圾處理、1858年泰晤士河“大惡臭”(the Great Stink)及隨后的供水改革和河流污染治理中皆論及下水道改革,往往把它視為倫敦相關社會改革的背景或推動相關改革的催化劑。如學者們在論述19世紀中葉埃德溫·查德威克(Edwin Chadwick, 1800-1890)領導的公共衛生運動時,大多會論及城市污水經下水道排入河流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即便專題論述倫敦下水道改革的論著,也大多擇取某一時期(如19世紀中葉)、某一人物或某一機構為研究對象,如首都下水道委員會(MetropolitanCommission of Sewers)和首都市政工程局(the Metropolitan Boardof Works)等。這些研究成果有助于我們了解19世紀倫敦下水道改革的概況,但缺少對倫敦下水道改革的縱向梳理。國內史學界對倫敦公共衛生改革、供水改革、泰晤士河“大惡臭”及河流污染治理等方面也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唯獨遺漏了對下水道改革的研究。故而,在國內外學者研究基礎上,本文重在梳理19世紀倫敦下水道改革的發展歷程,并評析其利弊得失,以此展現英國下水道建設的發展軌跡。倫敦的下水道建設可追溯至13世紀后期愛德華一世時期(1272—1307年)。當時英國在泰伯恩(Tyburn)修建了一座蓄水池,通過管道向倫敦輸送水源。為解決倫敦的排水,1532年議會允許倫敦設立八家下水道委員會(Sewer Commissions)負責排水事務。八家下水道委員會主要關注城市地表水的排放,對地下排水充耳不聞,缺乏統籌,導致地表水的管理也不盡如人意。1666年大火之后,倫敦開始修建位于地下的下水道。截至1751年,倫敦下水道總長度達49英里,仍不能滿足需要。19世紀初,倫敦普通家庭的日常垃圾涌入住所附近的化糞池或私人排水溝,雨水和公共污水經由公共下水道排放至里河(Lea River)和泰晤士河。為防止公共下水道堵塞,政府嚴禁二者相通,違者予以罰款。隨著人口的劇增和城市的擴大,倫敦的日常生活污水日漸增多,致使街道上污水橫流。1815年,倫敦的八家下水道委員會允許化糞池和私人排水溝與公共下水道相通,所需費用由私人承擔。此舉所需費用較高(約為17英鎊6便士),超出一般家庭的經濟承受力,沒有普遍實施,但加快了下水道污水直接涌入河流的進程。據統計,到1828年,連通泰晤士河的下水道達139~145條之多。位于泰晤士河南岸的蘭巴斯(Lambeth)從郊區發展為英格蘭最重要的工業區之一,是倫敦的縮影。此地廁所和化糞池四溢,沒有抽水馬桶,也沒有下水道處理系統。倫敦東區的低地一帶也是如此,“排水的河道和溝渠依然處于自然狀態,水面上充滿著污穢的東西”。1833年議會通過的《一般下水道法》(GeneralSewers Act)允許下水道委員會興建新下水道,因沒有得到3/4住戶的支持而不了了之。1834年,藝術家約翰·馬丁(John Martin)設計了一種供水和截流下水道系統,主張通過兩個“巨型貯存器”把城市垃圾賣給農夫,所得收益用于補貼修建下水道的費用。這種設計方案被視為藝術家的“幻想”而束之高閣。人們往往把倫敦排水不暢歸因于下水道委員會的“腐敗無能”,這樣的印象和結論來自查德威克1842年出版的《大不列顛勞動人民衛生狀況調查報告》(Reporton the Sanitary Condition of the Labouring Population of Great Britain,以下簡寫為《報告》)以及此后的兩份議會調查報告。查德威克在《報告》中指責該機構“管理失職、浪費資金和措施不當”。需要指出的是,1830年代的議會調查并沒有對下水道委員會有任何不滿,查德威克在1840年也認為倫敦“可能”比歐洲任何首都的排水更好。1848年,土木工程師協會(the Institution of CivilEngineers)主席約翰·沃克(John Walker)還認為,下水道委員會的工作推動了下水道體系的興建,從而使倫敦“比世界任何城市更略勝一籌”。從現在的角度看,學者們也為下水道委員會辯護,經濟史家克拉潘認為當時倫敦的排水存在技術難題;羅森塔爾強調,缺少有效又可靠的下水道處理技術才造成下水道委員會無從下手。查德威克的《報告》不僅揭露了英國各城鎮骯臟、擁擠、排水不暢、下水道不足等問題,還明確提出政府和社會有義務改善衛生事務的觀點。對查德威克來說,社會整潔的核心是各城鎮興建完善的供水-下水道系統。《報告》不僅使下水道委員會成為眾矢之的,也為推行查德威克的下水道建設方案奠定了基礎,在當時被譽為維多利亞時代最具影響力最深遠的藍皮書。1840年代是英國經濟快速發展、人口迅猛增長的時期,隨之而來的是社會問題叢生,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一些媒體主張興建、修理和清理公共下水道,要求提升城市排水標準,進而推動議會出臺相關立法。1846年,議會通過《垃圾清理和疾病預防法》(NuisancesRemoval and Diseases Prevention Act),責成新機構首都下水道委員會(MetropolitanCommission of Sewers)負責倫敦的下水道管理工作。1847年底,霍亂有可能再次傳入英國的消息又引起眾人恐慌。1831—1832年的霍亂經歷讓英國人心有余悸,促使首都下水道委員會立即把調查的重點從排水溝轉向霍亂預防。第二年夏,霍亂第二次出現在英國不久,議會通過《公共衛生法》(PublicHealth Act)。該法規定:凡新建房屋、住宅,必須辟有廁所、安裝抽水馬桶和存放垃圾的地方;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地方部門擁有管理排水和供水系統的權力;設立衛生總會(General Board ofHealth)負責公共衛生工作。此外,該法第一次明確允許家庭日常垃圾排入公共下水道。各地的霍亂疫情報告不斷證明“良好的排水溝和通暢的下水道能夠預防霍亂和瘟疫”。倫敦對1848年的《公共衛生法》置若罔聞,年底再次出現霍亂后才成立一個委員會檢查房屋排水和主干道排水。倫敦城區的16 000 棟住房中,只有7738棟有排水系統,近1/3 的居民區根本沒有安裝排水管道。查德威克批評首都下水道委員會的下水道建設緩慢,導致垃圾沖刷力不足。還有人認為下水道傳播霍亂。可以說,“霍亂、傷寒、天花和其他流行病的一再發生,使英國資產者懂得了,如果想使自己的家人不致成為這些流行病的犧牲品,就必須立即著手改善自己城市的衛生狀況”。下水道問題拖延日久,與政屬多門有關。除首都下水道委員會外,各教區、鋪路委員會(the Paving Committee)和供水公司也擁有下水道的部分管理權,造成權責不清和互相扯皮。查德威克主張由首都下水道委員會統籌管理倫敦的市政工程,具體負責房屋排水、主干道排水和道路整修清掃等事務。在下水道的設計上,首都下水道委員會支持大管道系統,其形狀是上下垂直、底部扁平。大管道系統耗費磚塊較多,預計每英里花費約1116英鎊。查德威克認為其缺點有三:扁平墻不如彎曲邊堅固,容易傾斜乃至倒塌;底部扁平延緩污水的流速;頂部無蓋,有可能飄散下水道氣味。故而,查德威克主張采用市政工程師約翰·羅(John Row)的橢圓形(蛋型)設計方案,即小管道系統。他認為,小管道系統的排水道直接與房屋的排水溝相連,管道細,水流急,能夠快速沖刷垃圾。最終,查德威克的觀點占上風。他關注倫敦城區170個教區和各家各戶的排水,積極推行新建房屋安裝抽水馬桶、舊房用抽水馬桶代替化糞池的舉措,匯集的污水和垃圾通過下水道流入河流,視之為最快速、廉價和便利的垃圾清理方式。這樣一來,下水道污水和垃圾、居民的日常垃圾、屠宰場廢料、動物尸體和工業廢液都隨下水道流入里河和泰晤士河。下水道的垃圾流入河流是否會造成污染和引發疾病,也引起各界關注。查德威克認為,“下水道的垃圾涌入河流會污染河水,但與人口稠密地區垃圾堆積所造成的骯臟相比,其危害微乎其微”。實際上,地面和地下污水排入泰晤士暫時解決了倫敦的污水排放問題,但造成了泰晤士河的嚴重污染,這是查德威克始料未及的。周刊《龐奇》(Punch)曾于1849年刊登一幅多弗(Dover)向泰晤士河排污的漫畫,反映出人們對泰晤士河污染的認知:“多弗的做法使人們厭惡威斯敏斯特流入泰晤士河的12條下水道,因為它們污染了河流。污染的泰晤士河變成了一條惡臭的下水道,成為大家的共識。泰晤士河流經之處散發出難聞的氣味。美好時代干凈清澈的河水,如今卻成為致人死命的毒液。”據統計,1840年代末,每天約“250噸的垃圾流入泰晤士河”;20年后將達到成千上萬噸。1851年2月,周刊《家常話》(HouseholdWords)以“父親泰晤士河”為題描述泰晤士河的憤怒,提醒社會各階層的讀者疾病近在咫尺,有可能遭到河流和下水道的報復,因為他們共享來自泰晤士河的同樣的水,同樣的空氣。泰晤士河說:“我憤怒至極,你別指望我淚流滿面而不報復那些侮辱我的人。死貓爛狗流入我的胸中。河岸附近的屠宰場、魚市或墓地出現斑疹傷寒患者,還有數十個乃至數百個猩紅熱病人——因為主下水道流入我。我深受傷害,我要報復。”1853年,霍亂第三次出現在英國各地,也包括倫敦。議會和公眾對查德威克的公共衛生改革失去了耐心。第二年,查德威克下臺,原因在于他支持的污水處理方式存在重大缺陷:小管道方案沖刷力不足,污染了泰晤士河,還加劇了霍亂等疾病的肆虐。1855年,議會通過《首都城區管理法》(MetropolitanLocal Management Act),授權首都市政工程局(Metropolitan Board of Works)負責管理倫敦城的公共事務,如敷設街道、下水道,修筑堤壩,街道命名,住房編號等。該法首次明確倫敦的市政管理職能,首都市政工程局的設立也成為倫敦市政管理史上的里程碑式事件。首都下水道委員會因無力應對1853—1854年的霍亂被指責為碌碌無為,迫使議會將下水道改革的重任寄托于首都市政工程局。與此同時,泰晤士河的污染日趨嚴重。1855年《龐奇》刊登了《法拉第向泰晤士河遞名片》的漫畫,形象地描繪出河流的惡臭讓法拉第捂住鼻子的場景。紐卡斯爾公爵(Duke of Newcastle)警告說:“泰晤士河猶如一條大下水道,除非人們立即采取某些措施凈化它,否則它會給倫敦的250萬居民帶來可怕的瘟疫。”1858年夏,天氣異常干旱炎熱,泰晤士河的水位比平時低,河面垃圾橫行,出現“大惡臭”。迪斯累利能忍受格拉斯頓在下院滔滔不絕的發言,但是忍不了泰晤士河的惡臭,用香水手帕捂住鼻子逃離下院。他把泰晤士河形容為“地獄池,其恐怖難以形容和忍受”。下院飽受臭氣之苦,不得不休會一周,甚至引發“國會遷移會址”的問題。從6月到12月,《龐奇》刊登的漫畫和文章紛紛讓“父親泰晤士河”“現身說法”,形象生動地揭露泰晤士河的污染和惡臭正影響全倫敦,嘲笑為數眾多的委員會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喚起社會對公共衛生問題的關注。例如,“老父親泰晤士河”給市長寫信,抱怨它的生活受到沿河變遷的影響,“我的幸福之源被玷污。我曾經氣質甜美整潔,現在變得又臟又臭。孩子們看到我都捏鼻子”。“我們昔日高貴、備受尊敬的‘父親河’——泰晤士河發出的惡臭令人作嘔,難以忍受……泰晤士河成為一條無邊無際的、致命的、恐怖的、敞口的、死氣沉沉的臭水溝。”泰晤士河“大惡臭”的催化劑依然是下水道——倫敦所有的排水溝經下水道流入河流。公共衛生運動期間,倫敦清理大約200個化糞池,對泰晤士河的影響觸目驚心,使它成為“倫敦主要的露天下水道”。這條“天然大下水道”成為霍亂滋生的溫床,鮭魚減少的元兇。正如學者沃爾所評:“工業增長和排污系統的發展使許多河流變成了公共下水道或令人惡心的濁溪,氣味惡臭,傷眼刺鼻,對魚兒有害,對人有毒。”“大惡臭”讓首都市政工程局顏面無光,備受質疑。曾有議員質詢該機構的首席委員采取了何種措施或提出何種建議避免污染泰晤士河,意在譴責該機構不勝任。應當說,首都市政工程局一直在摸索下水道建設方案,而可行的技術解決方案代價高,難如人意。在諸多難題中,“排水系統的出水口是眼下最大最迫在眉睫的衛生難題”。社會各界意識到,建立一個官方的主下水道、改變現有的排水口至關重要。為此,議會專項撥款300萬英鎊用于下水道建設。